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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酒泉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布署, 切实加强全市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按照市律师协会印发的《酒泉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节后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确保酒泉市律师行业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为广大会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作时间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的通知,原则上疫情防控期间,不安排集体上班。 二、取消相关工作 市律协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停止开展容易引发交叉感染的会议、调研、培训等聚集性活动。请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尽量避免乘坐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 三、业务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市律师协会将积极为广大会员服务,倡议广大会员尽量通过网上办理会员服务事项(特殊情况除外)。各会员可以通过邮件、信息等方式提交办理事项说明,审核通过后,市律协秘书处将通过邮件方式回复加盖印章证明的扫描件。 四、畅通服务热线 广大会员如有任何服务需求,均可拨打会员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17794214515 QQ:941830137 微信:m17794214515 QQ邮箱:941830137@qq.com
酒泉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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